责任编辑:检察日报 来源:检察日报 日期:2011-07-22
在自家小商店的仓库内,使用铁锅将种子和农药搅拌,农药液体沿铁锅缝隙流到商店待售的面粉上,面粉售出后致五人中毒,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近日,被告人张雪芹、李龙夫妇被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张雪芹、李龙夫妇在萝北县延军农场十队经营小商店,商店的仓库设在自家的仓房内。2010年5月,二人在仓库内将水稻种、水和种衣剂混合,在有裂缝的大铁锅中搅拌。夜间,农药液体沿铁锅缝隙流至地面,又渗入仓库内摆放的面粉中。带毒的面粉被同村的祁某购买。祁某在2010年6月16日端午节那天,和儿子一家用面粉包饺子吃。结果,有毒害性的危险物质致祁某夫妇和儿子一家5人中毒,祁某2岁的孙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雪芹、李龙夫妇也因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