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网 日期:2026-11-04
一、肇源县某养殖户生产兽药残留超标鸡蛋案
2026年5月29日,对肇源县某养殖户的鸡蛋进行抽样,经检测该批样品常规药物氟苯尼考超标。6月11日,当地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在养殖户库房内发现本次抽检不合格的1800枚鸡蛋,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1800枚鸡蛋数量无误,暂未售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一)“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兽药残留超标鸡蛋违法行为,对涉案的1800枚鸡蛋进行登记并无害化处理,同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8月份,对该养鸡场所产鸡蛋再次抽检,产品仍不合格,执法机关对该批次问题鸡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二、哈尔滨市道外区某农户种植蔬菜使用禁用农药案
2026年6月26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农业农村局对某种植户蔬菜大棚内的小白菜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小白菜禁用农药毒死蜱残留超标。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即对蔬菜大棚进行现场勘验,地面上没有小白菜,已改种其他作物。当事人对检测结果认可,自述该批小白菜200kg已以0.5元/斤价格全部售完,销售金额200元,销售对象均为小商贩没有联系方式,售出小白菜已无法追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牡丹江市东安区某农副产品商行网络违法经营农药案
根据投诉人举报线索,查明牡丹江市东安区某农副产品商行涉嫌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网络经营农药,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平台违法经营涉案农药151单,涉案货值4013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网络经营农药的行为,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13元、罚款人民币17039.0元、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目前,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表示不陈述不申辩,后续程序将依法继续办理。
四、哈尔滨市呼兰区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2026年4月9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某公司销售“毒死蜱”农药含有“甲拌磷”农药成分的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公司经营门店核实。经查,公司法人从某处购得“灭线丹·毒死蜱·辛硫磷”农药50桶,实际销售1桶,价格40元/桶,自用1桶。执法机关对“灭线丹·毒死蜱·辛硫磷”抽样检测,毒死蜱、辛硫磷质量分数均为0,甲拌磷0.0034%。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三)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规定,执法机关对该农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涉案农药48桶、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涉案农药来源信息移送相关部门继续追查。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