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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筑牢国家粮食安全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15-01-06

    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耕地保护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就工作部署作出重要批示,会议进行了传达。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分别在会上讲话,对两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必须严格保护。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以高度的自觉抓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严格的措施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确保的耕地,一经划定必须永久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本在耕地,必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耕地质量有提升,做到“藏粮于地”。要特殊支持、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禁止耕地“非农化”,筑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底线。
 
  会议强调,这次两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完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尽快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或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侵占基本农田搞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
 
  会议在明确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强调要严格规范管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测督查。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要严肃查处,重典问责,确保“三个不得、三个禁止”规定切实落到实处: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会议要求,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必须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要增强担当意识,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钉牢,把设施农业发展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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