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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产品市场开发策略

责任编辑:柏亚罗 来源: 日期:2009-03-05

 

 

经过一段时间停滞甚至是萎缩之后,全球农药市场在2007年成功反弹近10%,实现销售额350亿美元。逻辑上说,今后的几年里,农药市场蕴含的增长潜力应该能为世界农药工业带来光明的前景。
   
英国Enigma市场研究公司总经理Nigel Uttley博士形象地将全球农药市场比作一块大蛋糕,其未来的发展完全取决于公司在蛋糕中所处的部位。他将农药工业分成了三大块:
    1 
专利产品(proprietary products),这类产品仍处于强制性的专利保护期内,市场份额约占30%
    2 
专利技术产品(off-patent proprietary products),这类产品其活性成分的专利保护期已经届满,但终端制剂产品:或有一些专利技术(如新的输送系统、表面活性剂或安全剂等);或与转基因作物相关联(如孟山都公司的耐农达作物);或与有专利保护的活性成分复配;或有资料保护,从而阻止非专利产品生产商涉足这片市场。这些产品代表了全球农药市场42.5%的份额。
    3 
非专利产品(generic products),这类产品所占市场份额为27.5%
    Uttley
博士称,几年来,专利产品的市场份额已经收缩,很显然,每年进入市场的新有效成分的数目在减少。他说:获得ISO通用名的活性成分的数目由二十世纪九十年后期的平均每年20个降至近6年来的7/年。
 

获得ISO通用名的新活性成分数量


     Uttley
先生是一位拥有有机化学博士头衔的咨询师,他强调,开发一个新的活性成分进入市场决非易事。他说:从一个农药产品的发现到登记平均耗时8~10年,在此期间,大约要筛选5万个化合物,最终精挑一个活性成分进行商品化开发。整个过程投资超过1.5亿美元,其中还不包括新产品生产和市场开发的费用。
   
他补充道,大约15年前,随着组合化学和高通量筛选的引入,新化合物的发现进程大大提速,用于试验的化学物质数目大大增加。但是,这种新科学技术的应用并没有导致引入市场的新产品增加。
   
由于新活性成分的诞生频率放缓,使得世界前6大以研发为基础的农药公司更加关注和加强专利技术产品的市场开发。Uttley博士解释道:一旦一个活性成分失去专利保护,并不代表它就必须将市场份额拱手让于非专利产品公司。因为,该产品的原创公司在其专利期满前就已经制定了它的后专利开发战略。
一、专利技术产品的保护策略
    专利技术产品的保护策略可能是多方面的。Uttley博士在解释欧盟登记过程时说,根据欧盟农药登记指令(91/414),一旦一个活性成分列入附录1中,那么登记公司所递交的资料将获得一定时期的保护,对新活性成分而言,保护期为10年,而现有活性成分的保护期为5年。在附录1中,有60个活性成分通过了欧盟评估,但没有专利保护,其中,35个活性成分只有一家公司递交登记资料,这就意味着这35个产品将独行欧盟市场,而完全不用承受来自非专利产品公司的竞争压力。
   
像陶氏益农的除草剂氯氟吡氧乙酸(fluroxypyr)以及先正达公司的杀虫剂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虽然这两个产品在欧盟已专利过期,但没有非专利产品公司与其相竞争。Uttley博士解释说:这实际上等同于将这两个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期延长了5年。
   
在欧盟,农药公司用作保护策略的另一个重要武器是补充保护证书(SPCs。补充保护,意在弥补专利权人等待允许出售专利产品时所耗费的时间,SPCs1997年生效。Uttley博士说:198511日之后获得欧洲专利的商品化产品,当其获得SPC授权时,就可以有效延长保护期至多可达5年之久。
    Uttley
博士在他的报告中列出了不久的将来专利即将过期的41个活性成分(本刊将在品种介绍栏目中陆续介绍这些产品),其中35个产品拥有补充保护证书(SPCs),从而大大延长了它们的专利保护时间。像巴斯夫公司的杀菌剂醚菌酯(kresoxim-methyl),其专利保护有效期截至20077月,但英国的SPC将它的保护期延长至20114月。同样,拜耳公司的杀虫剂噻虫胺(clothianidin),其专利将于200911月终止,但它已经获得了一张来自英国的SPC,从而使其专利保护期延长了5年,也就是说,到2014年该产品才专利期满。
Uttley
博士进一步解释道:当专利技术产品与专利产品复配时,也能获得SPC保护。像先    正达公司的杀菌剂嘧菌环胺(cyprodinil),2008年它在欧盟的专利保护期满,但是它与啶氧菌酯(picoxystrobin)的复配产品因拥有一张SPC,从而使该产品的有效保护期延长至2013年。同样,巴斯夫公司的除草剂氟吡酰草胺(picolinafen 2011年专利到期,而它与氟啶嘧磺隆(flupyrsulfuron-methyl-sodium)的复配产品在SPC的保护下,可将专利期发展到2017年。
   
保护专利技术产品、有效抵御非专利产品竞争的主要方法之一是通过复配产品来分割市场,将专利技术产品与一个或多个其他活性成分复配,公司可以通过复配产品的协同作用申请专利,从而可能获得专利保护。Uttley博士解释说:复配产品可以分割市场,它既可以通过原创产品的SPC来延长保护期,也可以通过两元或两元以上复配产品申请新的专利,从而达到延长保护的目的。在过去的10~15年里,对复配产品实施专利保护已经成为非常流行的保护战略,非专利产品公司对此无能为力。
二、非专利产品的选择
     Uttley博士认为,有两个主要因素应该能驱动非专利产品市场份额的提高:专利技术产品的份额在增加;全球农药需求增加,尤其在南美、东欧和亚洲市场,相对于新化合物而言,这里的老产品市场份额很大。
   
但是,他也谈到了非专利产品公司在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时也存在一些阻碍,如:开发新的非专利产品时缺乏规模,登记费用昂贵,严格的登记体系制约了产品的应用范围,缺少市场、知识产权和登记知识等。
     Uttley
博士建议非专利产品公司在选择产品时必须全盘考虑多方面因素:市场环境、加工和制造化学、知识产权情况以及登记资料的产生等。
    
他说:虽然一个活性成分的销售潜力很重要,但是在选择这个活性成分时,如果不考虑它的制造工艺,像:生产过程的难易、工艺或中间体专利(这可能是在延长一个活性成分的独占权)的存在等,那么公司所作的选择将是失策的。
     Uttley
博士为了阐释他的观点,列举了日本曹达公司的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作为事例,这是对潜在的非专利产品公司有利的一个案例。啶虫脒用于防治果树、蔬菜、棉花和观赏植物上的刺吸式口器害虫,自1995年引入日本市场以来,已在世界许多国家登记用于作物和非作物市场,其欧洲专利即将于201010月到期,但是英国的SPC将其专利期最大程度地延长至2015126日。
    
据悉,啶虫脒的制造工艺相对简单,许多非专利产品和合同生产公司都可以生产。Uttley博士说,大约有40个公司已经声称生产啶虫脒,虽然实际数目可能会大大缩水,但从中可以反映一个事实,那就是啶虫脒的生产工艺相对简单。
     Uttley
博士解释道:很显然,啶虫脒对非专利产品公司是一个很大的机遇,但是,短期内,该产品的开发可能仅限于登记相对容易且费用不高的市场,而且这些市场没有扩展专利保护。
   
在谈到日本曹达公司的市场保护策略时,Uttley博士说,目前,曹达公司已经将基于啶虫脒的产品授权给许多公司开发,从而使该产品最大化地渗透到作物和非作物市场,目前,许多品牌产品已经在市场上陆续亮相。这一策略以及在主要市场的登记费用将有助于曹达公司保护一定的市场,但在其他市场上将遭遇后专利环境中激烈的非专利产品竞争。
    Uttley
博士奉劝具有全球眼光的不同规模的非专利产品公司选择登记相对容易的市场首先开发,这将有助于公司短期内获益,从而支付欧盟和美国市场昂贵的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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