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麻 毅 来源:家卫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 日期:2012-04-23
2012年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对空气细悬浮微粒PM2.5和臭氧(O3) 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并要求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先行实施,要做到三个率先,要做到“三个率先”: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率先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并且规定2016年1月1日是该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那么PM2.5究竟是什么物质?国家为什么把对它的监控提升到国家的法律层面上来了呢?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其实,与PM2.5同样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就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极其接近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如今PM2.5已经明确受到了国家法律的控制,那么对VOC的控制也将指日可待,一旦VOC受到控制,那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气雾剂中所使用的丙丁烷抛射剂。
与其相关的VOC又是一种什么物质呢?它与我们的健康和我们行业又有什么关联呢?挥发性有机气体VOC是指在常压下,沸点在50-260℃之间的各种有机化合物。VOC按其化学结构,可进一步分为:烷类(如三氯甲烷)、芳烃类(如苯、甲苯)、烯类(如三氯乙烯)、卤烃类(如1211—哈龙灭火剂)、酯类(如二异氰酸甲苯脂)、醛类(如甲醛)、酮类(如丙酮)等。它的特点是:种类多、成份复杂、长期低剂量释放、对人体危害大。
它的来源主要是使用了大量有机溶剂的溶剂型涂料以及家装使用的各种板材粘合剂,主要包括:快干漆、涂料、气雾剂、胶粘剂、化妆品、清洁剂;地面、墙面装饰材料;家具、地毯、地板蜡;空调管道衬套等。
最早发现VOCs对人类健康构成危险的是,在美国西岸的洛杉矶,那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海,长年阳光明媚。然而,上世纪40-50年代,这个美丽的港口城市逐渐被阴云笼罩。因为每年夏季的正午或午后,这里的天空经常会出现一片浑沌不清的浅蓝色烟雾,而远离城市1公里外的松林莫名其妙地成片枯死,柑橘减产;更多的居民开始患上各种眼疾和呼吸道疾病。1955年洛杉矶先后已有400多名65岁以上的老人相继去世。
这就是著名的洛杉机光化学烟雾事件。也正是从这一年起,美国科学家开始着手探究,究竟是谁在谋杀洛杉矶的天空及人群?
经美国科学家不懈努力,人们发现这是一种新型大气污染,是由汽车尾气和其它工业生产排放出来的大量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阳光紫外线作用下,最终变成了让人致病或致命的毒气。
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空气,一旦被污染,对被污染区域的所有人都将是灭顶之灾。可要在看不见摸不着的近地大气层中去准确搜寻出一个个的影子杀手,对全球科学家而言,一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之后,科学家经过数十年的研究和努力,终于发现了这个隐形杀手就是人类因生产和生活而排放到空气中的PM2.5以及挥发性化合物VOC,这些国家先后出台了有关控制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大气污染主要表现为煤烟型污染,即以二氧化硫的颗粒物污染为主,然而80年代之后,城市化加速,经济规模扩张,各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也随之迅猛增长,国内的兰州、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相继出现光化学烟雾污染,引起大气化学科学家们的注意。
近几年来,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大气污染日趋严重,灰霾天变得越来越多,这使得臭氧和PM 2 .5所代表的细粒子污染,渐渐发展为大城市和区域空气污染的首要大敌。国家开始投入相当多的科研经费,进行大气污染研究。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VOC在大气中的含量很低,一般都在PPbv(十亿分之一体积比)级,国内现有的监测和分析手段不足,使得VOC的研究进展相对缓慢,早期大多数研究属于零星式研究,缺乏对污染物质有计划和系统的研究。所以整体上讲,我国科学家对VOC的研究,比欧美国家要落后10-20年,但近些年随着区域大气污染日益严重,VOC研究进展很快,并已日渐系统化。
据监测显示,过去北京地区大气中,有机物(OC)在PM2.5细粒子中的比重仅20-30%,但近几年上升很快,有机物已经占到PM 2.5的30-40%,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由VOC在大气中向颗粒物的转化。去年冬季的观测结果表明,严重灰霾天PM1.0中有机物含量达到了40%以上,而去年10月29日-11月2日强霾污染过程,PM1.0中的有机物含量已经超过了50%。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因为近些年尽管北京市大气污染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PM10都在下降,但夏季臭氧浓度却在增加,而VOC是臭氧生成和其它细粒子生成的共同前体物,所以VOC已引起国内大气化学科学家们的共同重视。
在大气科学家眼里,空气中占到99%以上的是氧气、氮气和二氧化碳,污染物只是其中很小一个部分。然而就是这一个很小部分内,又包含了细粒子、臭氧、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品种繁多的VOC。而VOC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有直接效应,更多的是间接效应。
经科学家研究发现,大气中的颗粒物粒径越小,越容易通过人体呼吸道进入肺部,比如粒径小于7微米的颗粒物,可通过上呼吸道进入人体;粒径小于3.3微米的颗粒物,可沉积在支气管或肺泡内;粒径小于1微米的颗粒物,就可以直达肺泡。这些细小而无形的潜入者,一些本身就有毒性,比如硫酸液滴、铅粒子、氯粒子等,还有些则携带有毒物质,如烟炭吸附的多环芳烃等多种有害气体。一旦出现细粒子污染的灰霾天气,近地大气中的细粒子无时无刻不在产生光化学反应,生活在地面的人群和其它动植物,则无时无刻不在呼吸交换气体,于是造成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沉积,人体健康受损。从各国科学家的研究成果来看,细粒子污染可导致肺癌、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管和神经性疾病等,甚至直接参与破坏人体血液循环。
锁定造成大气污染中元凶的过程,是一个层层剥皮的过程,先剔除对大气污染影响不重要的无机大气,再剔除VOC (挥发性有机物)中不活跃、但占到总烃70%-80%的甲烷,然后再剔除活跃NHMC(非甲烷烃浓度)中毒性不强或活跃性不强的有机成分,最终科学家将目标缩小到PAHS、烷烃、烯烃、苯系物等少量几个对象身上。
那么这次国务院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MP2.5的排放跟我们行业又有什么关联呢?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经济发展加速,对资源开发的过度依赖,全球的自然环境状况不断恶化,这不仅是指对江河湖海和人居环境的破坏,也包括了含氟制剂、PM2.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造成了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和雾霾天气频繁的现象,严重威胁了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其中,造成这种后果的隐形杀手,就包括PM2.5、VOC,这已经到了该出政策该控制的时候了。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地方要控制臭氧、PM2.5,或更前一步要控制VOC。国家十二五环境规划中已经考虑臭氧、氮氧化物和PM 2.5调控策略,再下一个五年计划,VOC也将被系统纳入国家空气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大气质量的指标体系是个渐次提升,一步步走的过程。
在对PM2.5控制之后,同样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包括我们的杀虫气雾剂中所使用的丙丁烷抛射剂等都将会是控制目标。

所以,早在2007年,国家环保局就启动了我们行业关于卫生杀虫气雾剂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杀虫气雾剂》的国家标准,但是自标准颁布实施以来,业内企业真正能做到的几乎还没有。 是上述标准的技术指标定太高吗?不然,因为在美国一些欧洲国家的标准还要高,他们在这个指标中控制的VOC含量是25%以下。在香港,几年前他们就颁布了法律,凡是进入香港的杀虫气雾剂产品,其所含的VOC也必须要在25%以下,否则就是违法,轻者被查封,重者则要坐牢。而我们在这个标准中所控制的只是他们的一倍都难以实施,这是为什么呢?主要还是利益驱动,经济上算不过来,因为如果要按照我们的标准来控制,每罐气雾剂成本就要增加5毛钱,那按一千万罐的产量算,就要增加五百万元人民币,企业很难接受。在当前人工、原材料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企业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上述形势看来,在我们行业中对VOC控制的时代我们相信一定不会太远,国家一定会出台一些对VOC控制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我们希望我们的企业要认清形势,及早醒悟,未雨绸缪,在技术研发上做一些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