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09-03-12
最近,农业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第1158号公告,对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的管理做出补充规定。
公告对阿维菌素等47个农药品种的单制剂产品部分有效成分含量做出了规定。同时,对已取得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和已批准登记的相关农药产品、新增登记的农药产品、已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和有效成分含量规定不符的进行变更的审批办法。
公告还宣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批准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水剂登记。已取得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和已批准登记的草甘膦水剂,其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应当按照规定在2009年12月31日前进行有效成分含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