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09-08-14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已于5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将标志湖北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工作进入依法监督管理新阶段。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辉在会议上指出,《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促进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要从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的重大意义,要宣传贯彻植保条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敦胜表示,《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湖北省农业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件大事。条例的即将实施不仅标志着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工作进入到一个依法监管的全新阶段,同时成为相关部门与现有法律衔接相结合,检测、预报和控制相结合,植保机防组织与多元化植保服务相结合,统一管理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的催化剂。
据了解,《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涵盖了植保、植检、农药管理三大职能,突出了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的理念,确立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明确了各级有关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