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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毒农药及杀鼠剂的管理力度逐步加强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11-03-2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近日,农业局专门下发文件,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严格控制高毒农药及杀鼠剂的使用范围。

    一是除经农业局核准的27家定点经营单位具有高毒农药及杀鼠剂经营资格外,其他未经核准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高毒农药及杀鼠剂产品。

    二是经农业局核准的9家高毒农药杀鼠剂定点批零单位,高毒农药及杀鼠剂产品只能供给核准定点的18家零售经营户,其他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供给。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定点经营资格,并以处罚和上报全市进行通报。

    三是非定点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进,经营高毒农药及杀鼠剂产品,一经发现,将全部没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各定点批零单位,对高毒农药及杀鼠剂产品要实行进货登记制和销售登记制。购买者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购买,经营单位对高毒农药的产品来源、购买者身份、购买数量、时间、用途等进行详细登记,建立购销台帐。在此基础上建立售药公示制度,经营门店要悬挂“高剧毒农药销售公示牌”,将购药者姓名、住址、购药日期、购药量及用途向社会公示,并向群众说明使用技术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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