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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药的合理混配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191农资人论坛 日期:2012-11-12

  农药的合理混用既省时省力,一次用药又能防治多种病虫草害,同时还具有降低用量、提高防效、延缓抗性等多种优点。然而,生产中盲目混用者大有人在,往往是混用的优点没有得到体现,却适得其反,造成药效降低,甚至失效,还可能对作物产生药害。因此,农药的混用要讲科学,只有合理混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一般来讲,农药的混配要遵守以下原则:
  
  1、混配后不影响药剂的生化稳定性进而降低药效或出现药害: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等不能和碱性物质混配,有机硫杀菌剂代森类和福美类对酸性物质敏感。

    需要注意的是,药剂之间混配后不能降低其生物活性。例如,氟虫腈和阿维菌素不能混配使用,因为氟虫腈的作用靶标位点是害虫的氯离子通道抑制剂,阿维菌素则是氯离子通道激活剂,作用方向相反。
  
  2、混配后不影响药液的物理性状:药滴能否很好的落在靶标上并均匀展开湿润,是能否达到较高防效的关键环节之一。

    研究发现,药滴落在植物体上后要经过接触、湿润和展开三个步骤。水稻、甘蓝、小麦、果树等作物的叶片表面往往是高度不亲水的,落在上面的水滴很难展开湿润。

    为了达到药剂在作物体上能够均匀湿润展开,需要在药剂中添加乳化剂、湿润剂等辅料物质把药剂制成乳油、可湿性粉、水分散粒剂等,其目的是降低药剂在植物体表面上的表面张力不易聚并成大药滴滚落下去。

    这就可能会出现同一种药剂不同剂型或不同厂家的产品之间混配后因为产品中添加的助剂相互反应形成沉淀物、悬浮物等不良物理性状。
  
  3、混配后药剂的毒性以及对环境的影响不能增加:两种以上的药剂混配之后,有时候药剂对人畜的毒害作用可能会增加。

    比如,异稻瘟净不但可以防治稻瘟病对黑尾叶蝉也有一定抑制作用,异稻瘟净和马拉硫磷混配后可以显著提高防治黑尾叶蝉的效果,但对人畜的毒性也会大大提高。
  
  4、混配后能够增加对靶标的毒力或延缓其抗药性:需要考虑药剂的理化性质及其相互间的作用,靶标生物的生理特点等,同时还要注意药剂间的混配比例,以找到最佳共毒系数(两种或两种以上农药混用后的实际毒性和
理论毒性之比,再乘以100即为共毒系数。若共毒系数大大超过100为增效作用;接近100为相加作用;明显低于100,80以下,为拮抗作用。)

    例如,阿维菌素分别和毒死蜱、吡虫啉、吡蚜酮混配后防治西花蓟马,阿维菌素和毒死蜱的共毒系数显现增效,阿维菌素和吡虫啉或吡蚜酮则显现拮抗,即降效。进一步筛选,发现阿维菌素和毒死蜱的混配比例在2:8或8:2时,共毒系数最高,分别是614.08和600.43,而混配比例为1:9时共毒系数只有287.11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农药的混合使用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国内很多农药生产厂家为了迎合所谓市场需求、追求销售量和利润,往往随意复配药剂,却不注重药剂复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产品上市使用后不但达不到预期的药效进而使自己的品牌信誉也随之受损,同时也往往会因为这种行为助长了农药的滥用,使病虫草的抗药性不断提高、环境不断被破坏。
  
  总的来讲,在混配农药或使用农药的复配制剂时需要注意以下技术环节。
  
  1、针对田间病虫草害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药剂的混配方案;
  
  2、先用少量的药剂配制成药液观察其物理性状是否稳定。或先进行小面积应用试验,观察其药效、药害等;
  
  3、最好选用比较成熟的配方或制剂;
  
  4、先行混配时注意药剂间的配制兑药顺序;
  
  5、最好是现配现用;
  
  6、最好是选用质量好的知名品牌产品;
  
  7、最多三种药或肥进行混配,多种药剂间随意混配往往因其更为复杂的变化关系以及药液浓度的进一步增加,可能会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
  
  8、混配药剂剂量的换算以各自独立计算为依据,适当降低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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